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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协会先进单位、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2 10:23:51 阅读次数:

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镇设协字[2023] 12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协会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2-2023 年度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申报

1.申报条件见评选办法;

2.由会员单位自行申报,填写《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填好的《申报表》于202312月31日前报协会秘书处。

二、先进工作者申报

1.申报(推荐)条件见评选办法相关评选条件;

2.由会员单位协会秘书处提名推荐,填写《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工作者申报(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协会秘书处印章;

3.填好的《申报(推荐)表》于2023年12月 31日前报协会秘书处。

三、评选流程

(一)评选申报为会员单位自荐先进工作者为会员单位自荐协会秘书处推荐两种方式相结合。

(二)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三)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登记,由评审组按评选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组成员由协会秘书长、会长及副会长单位代表、理事单位(部分)代表等组成。

(四)评审组评审后由协会发文公布,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四、联系人及电话: 何焰  0511- 85581968     15850454028

                 冉朝辉      84421128     13952855745       

五、附件

附件:1.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附件:2.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申报表

附件:3.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推荐)表

 

 

 

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

                      2023年1222

 

 

 

 

抄报:住建局郎倩总工程师、设计处

 

 

附件1

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单位参与协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和协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先进单位的评选对象为加入本协会满两年的团体会员。

三、先进单位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原则上两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不超过单位会员数量的20%。

四、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

(一)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维护行业行为规范,诚信自律、规范经营。

(二)无违法、违纪、违规、失信行为、无重大投诉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关心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积极支持、踊跃参与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和相关活动,积极支持协会建设,为协会工作出谋划策,并取得一定成绩。

(四)注重单位业务素质提升,支持职工学习业务知识,培养勘察设计专业人才,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研讨、讲座及培训等活动,参加省、市勘察设计行业组织的技能竞赛等相关活动。

(五)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五、先进工作者评选推举条件:

(—)热爱斯察设计行业,热心协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积积支持、配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企业和协会之间信息交流、情况沟通的纽带作用,及时将协会的工作信息和相关文件向单位领导传阅,切实将协会工作落到实处。

(三)及时向协会反馈本单位相关信息,积极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四)积极支持和参与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并作出一定成绩;廉洁奉公,甘于奉献,无违纪和失信行为。

(五)被推举为先进单位的原则上可产生1-2名,其他会员单位可推举1名。

六、评选流程:

(一)评选申报为会员单位自荐和协会秘书处推荐两种方式相结

合。

(二)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三)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登记,由评审组按评选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组成员由协会秘书长、会长及副会长单位代表、理事单位(部分)代表等组成。

(四)评审组评审后由协会发文公布,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

、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2

        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单位名称

                                   (盖章)

经营范围


单位负责人


成立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成绩:

 

 

 

 

 

 

 

 

 

 

 

 

 

 

 

 

 

 

申报(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协会

意见

 

 

 

(盖章)

注:1.主要成绩栏填写单位为行业发展、协会工作活动所做出的成绩;

2.申报(推荐)单位意见栏,自荐的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3

   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部门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主要成绩:

 

 

 

 

 

 

 

 

所在(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协会意见

 

 

 

(盖章)

    

注:主要成绩填写本人在协会各项活动中,以及企业与协会沟通联络、宣传中作出的成绩。

 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镇设协字[2023] 12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协会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2-2023 年度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申报

1.申报条件见评选办法;

2.由会员单位自行申报,填写《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填好的《申报表》于202312月31日前报协会秘书处。

二、先进工作者申报

1.申报(推荐)条件见评选办法相关评选条件;

2.由会员单位协会秘书处提名推荐,填写《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工作者申报(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协会秘书处印章;

3.填好的《申报(推荐)表》于2023年12月 31日前报协会秘书处。

三、评选流程

(一)评选申报为会员单位自荐先进工作者为会员单位自荐协会秘书处推荐两种方式相结合。

(二)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三)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登记,由评审组按评选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组成员由协会秘书长、会长及副会长单位代表、理事单位(部分)代表等组成。

(四)评审组评审后由协会发文公布,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四、联系人及电话: 何焰  0511- 85581968     15850454028

                 冉朝辉      84421128     13952855745       

五、附件

附件:1.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附件:2.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申报表

附件:3.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推荐)表

 

 

 

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

                                   2023年1222

 

 

 

 

抄报:住建局郎倩总工程师、设计处

 

 

附件1

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单位参与协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和协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先进单位的评选对象为加入本协会满两年的团体会员。

三、先进单位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原则上两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不超过单位会员数量的20%。

四、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

(一)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维护行业行为规范,诚信自律、规范经营。

(二)无违法、违纪、违规、失信行为、无重大投诉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关心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积极支持、踊跃参与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和相关活动,积极支持协会建设,为协会工作出谋划策,并取得一定成绩。

(四)注重单位业务素质提升,支持职工学习业务知识,培养勘察设计专业人才,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研讨、讲座及培训等活动,参加省、市勘察设计行业组织的技能竞赛等相关活动。

(五)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五、先进工作者评选推举条件:

(—)热爱斯察设计行业,热心协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积积支持、配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企业和协会之间信息交流、情况沟通的纽带作用,及时将协会的工作信息和相关文件向单位领导传阅,切实将协会工作落到实处。

(三)及时向协会反馈本单位相关信息,积极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四)积极支持和参与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并作出一定成绩;廉洁奉公,甘于奉献,无违纪和失信行为。

(五)被推举为先进单位的原则上可产生1-2名,其他会员单位可推举1名。

六、评选流程:

(一)评选申报为会员单位自荐和协会秘书处推荐两种方式相结

合。

(二)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三)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登记,由评审组按评选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组成员由协会秘书长、会长及副会长单位代表、理事单位(部分)代表等组成。

(四)评审组评审后由协会发文公布,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

、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2

       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单位名称

                                   (盖章)

经营范围


单位负责人


成立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成绩:

 

 

 

 

 

 

 

 

 

 

 

 

 

 

 

 

 

 

申报(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协会

意见

 

 

 

(盖章)

注:1.主要成绩栏填写单位为行业发展、协会工作活动所做出的成绩;

2.申报(推荐)单位意见栏,自荐的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3

镇江市勘察设计协会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部门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主要成绩:

 

 

 

 

 

 

 

 

所在(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协会意见

 

 

 

(盖章)

    

注:主要成绩填写本人在协会各项活动中,以及企业与协会沟通联络、宣传中作出的成绩。